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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时间:2023-08-09 09:46 来源:网络 作者: 小晨

简介:他是炙手可热的影视剧新星,是《东方红1949》中的大特务严慧,是《旗袍》中的镇江公安局局长,是《杀狼花》中的田沛然,是《杨门女将》中的宋仁宗。 《潜伏》中的盛乡一角助他走上人生巅峰,一举斩获当年的最佳男配角奖项;但也是这一角色揭开了他隐瞒13年的秘密,将他不堪回首的罪行赤裸裸

【晨说网探索分享】

他是炙手可热的影视剧新星,是《东方红1949》中的大特务严慧,是《旗袍》中的镇江公安局局长,是《杀狼花》中的田沛然,是《杨门女将》中的宋仁宗。

《潜伏》中的盛乡一角助他走上人生巅峰,一举斩获当年的最佳配角奖项;但也是这一角色揭开了他隐瞒13年的秘密,将他不堪回首的罪行赤裸裸昭告天地。

他就是吉世光,既是潜力无限的男演员,也是潜逃13年的通缉犯。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年少轻狂,一失足成千古恨

时间倒回1998年,那时,吉世光正值壮年,满心想着干出一番大事业来。可惜天不遂人愿,不仅事业处处碰壁,家里的亲人也无法给予帮助。父亲喝酒成性,吉世光与其两天一小吵,三天一大吵,可谓是事事不如意。

就在这时,机缘巧合之下,吉世光认识了刘先鹏和李明两人。这两人常年混迹社会,整天撩鸡逗狗没个正形,成日里只知道拉着吉世光混迹各大酒馆吃吃喝喝。

可当时的吉世光不仅不以为耻,反而觉得刘先鹏和李明两人既会说话,又有本事,心甘情愿跟在两人后面当小弟。钱没了就去抢,吉世光负责替他们放哨把风,即使一分钱没分着,也乐在其中。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这日,三人又聚在一起胡吃海喝。吃完一摸口袋,三人都是兜里空空,凑不出几个子来。刘先鹏和李明便提出干票大的,吉世光虽然心里有些发毛,但有了前两次的经验,再加上觉得不帮忙“不够义气”,心一横,就答应了他们的提议。

谁曾想,就是这一次抢劫,改变了吉世光的一生。

大街上,三人迅速锁定抢劫目标——一对年轻的小夫妻。吉世光负责夺包,刘先鹏和李明则负责控制住两人,防止两人挣扎反抗。

在扭打过程中,李明摸到了其中男子怀中的枪,他迅速意识到眼前这人是个警察,赶忙招呼同伙撤退。因为心系妻子,男子一个不慎露出破绽,被赶来的刘先鹏抓住机会连捅数刀。

其中一刀恰好就捅在了男子的脊柱上,他当即失去反抗能力,软绵绵倒在血泊之中。慌乱之下,李明还不忘顺走男子怀中的枪和子弹,盘算着以后还能干票大的。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此时的吉世光已经吓得六神无主,在接连的催促下抱着抢来的包惊慌失措地逃离了现场。等回到家中,他才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可惜此时补救为时已晚。

而那位被捅的男子,正是吉世光所在齐齐哈尔市的民警杨琳。因为脊柱被刺穿,杨琳神经受到严重创伤,被判定为8级伤残,终生不能自主行走。

不仅当街袭警,还抢夺警察配枪,案件性质极其恶劣,警方高度重视,势必要迅速将案件侦破。

三人抢劫的路口没有监控,案发时夜已深,路人没有一人看清三人面貌,提供不出有效的口供。

层层阻碍之下,警方周密部署,细致排查,很快揪出了有前科的刘先鹏和李明。可吉世光社会关系简单,只要他不与家人联系,就没人能找得到他的踪迹。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作为案件中的第三人,吉世光就如同人间蒸发了一样,没有留下一丝线索。那么,吉世光究竟去了哪里?

原来,得知自己铸成大错,案发当晚,吉世光就买了南下的火车票,飞一样逃离了这个宛如噩梦一般的地方。

这一逃,就是十三年。

北下横漂,开启演员生涯

作为同学们眼中的文艺青年,吉世光其实一直有一个北漂梦。对于演戏,他始终怀着极大的热忱,但逃亡犯的身份似乎让他的梦想彻底烟消云散。

先后在华东、华南等地区流窜了几年后,吉世光偶然观察到自己的面貌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可以说,只要他不主动暴露身份,没有人认得出他就是先前那个吉世光,于是演员梦再次在吉世光心里燃烧起来。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由于担心北京身份证查得严,吉世光没敢再坚持自己的北漂梦,转而来到横店,开启了自己的横漂之旅。

先前的身份证必然是不能用了,吉世光左挑右选,选中了“张国锋”这个大众化的名字,花五百元办了一张假身份证,从此摇身一变成了“山东人”。

从最底层的龙套做起,拿着四五十一天的工资,过着勉强果腹的日子。一天熬过一天,吉世光也渐渐成了横店小有名气的演员。他踏实、肯琢磨,又有悟性,不少导演都愿意用他。

渐渐的,吉世光在横店有了属于自己的特约演员证,租了个还算温馨的小单间,片酬也慢慢越涨越多,生活似乎逐步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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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夜深人静之时,脱下白日“张国锋”的面具,他又变回了那个逃犯吉世光,在痛苦与煎熬中度过一夜又一夜。他不敢交朋友,也不敢有爱人,生怕一个不留神说漏了嘴,断送自己的演艺生涯。

吉世光最喜欢演的就是古装剧,因为古装厚重,需要戴假发、贴胡子,能够最大限度遮住他那张属于吉世光的脸。可是随着影视剧风向的转变,民国剧逐渐成为主流,这让他的脸被赤裸裸曝光在镜头之下。

每当看到镜头中自己毫无遮掩的放大的脸,吉世光都近乎要被恐惧吞噬。他曾不止一次找到导演,要求为自己的脸加点胡子作为装饰。

导演却只当他是在开玩笑,这里的人挤破了脑袋想要一个露脸的机会,吉世光却偏偏要把自己的脸遮住,这不是自找不痛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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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吉世光在被熟人认出的恐惧中继续着他的演员生涯。这一天,吉世光拿到一个民国剧的本子,直觉告诉他,这部剧将是他演艺生涯的巨大转折点。

对成功的渴望掩盖了被发现的恐惧,吉世光抱着那一点侥幸心理自我安慰: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警方说不定早已放弃。再说,他都有了这么大的变化,就算被看到,也不一定会被认出来吧?

正如吉世光所料,他凭借着剧中盛乡一角被大众所熟知,更是一举斩获了当年的最佳配角

越来越多的导演认可吉世光的实力,水涨船高的片酬和接踵而至的邀约预示着吉世光的演艺生涯在此刻达到巅峰,多年累积,他所饰演的电视剧竟然高达40余部。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似乎逃犯的身份已经被层层掩埋在地底深处,光鲜亮丽的演员吉世光将为他带来崭新的人生。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多年前犯下的过错,真的会被时间遗忘吗?

法律分析:抢劫罪、袭警罪、抢夺枪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刘先鹏和李明在抢劫时致人重伤,罪行恶劣,依照法律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虽然杨琳处于下班时间,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法律,如警察在非上班时间、非本人执行职务时间遇紧急情况,警察身份自然成立和恢复,应当按照法律履行职务,维护社会安全。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所以,刘先鹏和李明袭击杨琳构成了袭警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此之外,两人抢夺警察配枪,构成抢夺枪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抢夺国家机关、军警人员、民兵的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单单其中一条,就足以让两人终生在牢狱中不见天日。更何况是数罪并罚,情节极其恶劣,两人当即被判处死刑,择日执行。

那么,作为从犯辅助抢劫,又畏罪潜逃十三年的吉世光,又该如何判刑呢?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纸终究包不住火,凭借盛乡一角大火的吉世光被齐齐哈尔警方认出。面对犯罪事实,吉世光供认不讳,迟到了十三年的正义终于到来。

据吉世光所说,被逮捕的那一刻,反而是他真正的解脱。这些年来,他无时无刻不在忏悔与煎熬,此刻,他终于可以放下身上背负的枷锁,去迎接属于他的审判。

畏罪潜逃,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犯罪以后,害怕被追究刑事责任、受到制裁而逃走,逃避法律追究。按照我国目前《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潜逃是人之常情,不能将畏罪潜逃作为加重刑事处罚的条件。

但即便如此,作为刘先鹏和李明恶性案件的从犯,吉世光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因为在狱中表现良好,两次减刑后,吉世光在八年半之后出狱了。

“通缉犯”吉世光:潜逃13年后成为最佳男配角,拍40部剧才被发现

监狱外的世界此时已经天翻地覆,晨说网,吉世光抓住时代的浪潮,创办了属于自己的抖音号,用余生讲述自己的故事,忏悔自己曾经犯下的过错。

过去已无法挽回,但好在浪子回头金不换,社会还愿意给他一个机会,让他继续发挥余热。吉世光在账号中用自己的经历警醒世人——莫要一时糊涂踏过法律红线,一失足成千古恨,毁掉他人家庭,葬送自己一生。

参考文献

1、娱乐圈最强逃犯出狱:潜逃13年,拍40多部戏,被抓时已是大明星,曾与杨幂孙红雷合作——南阳政法

2、他犯罪潜逃13年,拍40多部戏,被抓时已是大明星…——秦州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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